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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配资合法吗】股票配资法律专题之场外配资的交易模式

专题 2018-06-23 点击: 手机版

自从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下称“19号文”)至今。不少场外配资已经开始退出!即使这样,还是有很多人不明白场外股票配资法律关系和性质如何,产生纠纷应循什么规则解决?小编整理发布关于股票配资法律专题系列文章,投资者把几篇文章连起来阅读,就清楚股票配资的法律关系了。今天第一篇:场外配资的交易模式分析。

股票配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应运而生:股票市场上资金持有者和资金需求者通过一定的模式结合起来,共同发展,逐渐就形成了股票配资这个新型的融资模式。具体操作是炒股者(融资方)向配资方交纳一定的保证金,配资方以保证金为基数按一定的杠杆比例将资金配给炒股者,打入指定的配资账户中,收取利息及管理费。配资款项只能用于炒股,炒股者以买入的股票及保证金作为担保物向配资方进行担保。配资方对股票市值及账户余额设定警戒线与平仓线,当资产缩水到警戒线后,如果炒股者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配资方有权在资产达到平仓线后强行卖出股票,以偿还本息。

“场外”股票配资,是指非证券公司所从事的股票配资活动。证券公司的融资业务,受到《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监管,对业务资格、适当投资者、投资标的、业务规则等均有严格的限定。而“场外”股票配资,就其配资主体而言,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的资格,客户通常也未经过严格的审核。由于从事场外配资的主体通常不由证监会直接管辖范围,因此容易产生监管盲区。

场外配资产生了金融风险与法律风险。场外配资的金融风险已然体现,自2015年6月中旬以来,股票市场的暴跌,将场外配资蕴含的巨大系统性风险引爆。场外配资的杠杆从1:0.5直到1:10,甚至通过复合杠杆能达到1:20,对应的平仓线相应从高到低排列。一旦市场下跌,高杠杆配资的平仓线率先达到,引发平仓,一定规模的集中卖出又会将市场带到较低杠杠配资的平仓线,引发新一轮平仓,最终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场外配资的法律风险在于,目前缺乏监管规则,其合法性未得到清晰的界定,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边界也不明确,一旦出现纠纷,其法律后果难以预料。

在当前市场上,场外配资的模式很多,根据资金来源、基础法律关系、当事人与资金之间的组织方式等不同,大体可以划分为信托模式和借贷模式。

(一)信托模式

信托模式下,配资来源主要是银行的理财资金。银监会规定,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过,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机构客户的理财产品不受限制。由于符合这种例外客户的条件比较严苛,因此银行普遍采用伞形信托模式变相的降低该标准限制,向有炒股需求的人配资。

伞形信托属于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的创新品种。即在一个主信托账号下,通过分组交易系统设置若干个独立的子信托,每个子信托便是一个小型结构化信托。由炒股者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劣后级投资者),商业银行再配比一部分资金(作为优先级份额,资金来源为发行理财产品),两部分资金组合成一个结构化资金池。信托公司通过其信息技术和风控平台,根据客户的投资建议(股票买卖指令)进行股票操作,并对每个子信托进行管理和监控。一旦达到了警戒线而炒股者仍不能补交保证金或消除警戒,则会进一步采取平仓等手段保障资金安全。

(二)借贷模式

在借贷模式下,由配资方向炒股者提供资金,收取利息,炒股者以保证金和股票向配资方提供担保。根据配资方式的不同,借贷模式中存在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由民间借贷机构或个人直接向炒股者提供资金,即民间借贷机构或个人自身作为出借人和担保权人,没有居间方。

二是由P2P平台作为中介方,利用互联网平台撮合市场资金与炒股者的对接,平台提供配资的资讯,并负责管理配资炒股的过程。

无论是直接配资还是平台配资,形成的资金均需以一定方式接入证券公司的端口进行股票操作。一般配资方接入证券公司的端口只有一个,而配资方对应的炒股者为多户,那么配资方就需要在其内部进行分仓,以便于在一个端口下管理不同炒股者的配资账户。根据配资方对分仓、平仓及管理手段的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一是系统分仓(盯盘)模式。目前场外配资活动主要通过恒生公司HOMS系统、上海铭创和同花顺系统接入证券公司进行。三个系统接入的客户资产规模合计近5000亿元,其中HOMS系统约4400亿元,上海铭创约360亿元,同花顺约60亿元。[i]在证券公司一个接入端口下进行分仓后,其达到的效果是,在证券公司或是证券监管部门的眼里,只存在一个证券账户,外观上看不到场外配资,从而可以规避监管。配资者通过电脑系统设定警戒线、平仓线,甚至可以下达自动平仓交易指令,大大方便了配资的管理和运行。

二是人工分仓手段(人工盯盘)

有些未借助系统的配资方,采取较为传统的人工分仓及盯盘模式。特别是自2015年4月13日起,一人名下可开20个证券账户,民间借贷机构可以利用个人名义开多户后作为管理配资资金及股票的专用账户。配资方向炒股者交付账户及密码,由炒股者在账户内操作。配资方通过专人在交易时间内时刻关注配资账户内的资产余额,在达到设定的警戒线、平仓线时通过人工进行通知、平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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