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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统一支付宝]央行:统一支付产业准入标准与监管要求

国内 2019-01-01 点击: 手机版
针对支付产业“双向开放”,北京网络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赵鹞认为,国内配套建设的清算设施亟须中央银行统筹规划与管理,特别是在支付巨头纷纷“走出去”,将国内支付产能转移海外,要避免清算市场的过度竞争。    《公告》遵循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开放、防范业务风险、保障信息安全的原则,在商业存在、业务系统、信息保护等方面对外商投资支付机构提出要求,给予其全面国民待遇。这意味着,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巨头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可能将迎来更多的外商投资支付机构“挑战”。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通过对内资、外资同等对待的方式,实现统一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有利于加快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创新转型,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2017年11月16日,在第六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发表讲话指出,我国支付产业“走出去”快速发展,服务、技术、标准和网点输出全面推进;“引进来”稳步推进,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一些领域的对外开放已经落实到位;国际交流日益深化,迎来了难得的战略机遇期。    在这个论坛上,范一飞提出,在牢固树立“开放”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要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全面开放原则。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推进电子支付领域的对外开放,欢迎和鼓励外资参与我国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和竞争,促进我国支付服务市场格局进一步优化。二是均衡开放原则。政府监管将继续遵循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重点做好对已获牌机构的监管引导和整改规范,通过续展等监管措施淘汰落后机构,同时鼓励有实力、可持续发展的中外资机构入场开展业务,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支付机构结构优化。三是有序开放原则。实践中遵循先放开前端交易和结算,后放开后台清算的总体开放顺序。四是开放与监管匹配原则,支付业务属于重要的金融业务,无论是国有经营主体、民营主体还是外资机构,不管从事的是哪种业务,一律实行准入,一律纳入监管。    在此次论坛上,部分国际支付和清算机构现身,包括PAYPAL(美国eBay全资子公司贝宝)等。有配资公司注意到,早在2015年4月,国务院就已经下发《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批准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这吸引了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Card)以及美国运通等准备参与中国市场。本次《公告》进一步完善了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准入和监管政策。对于准入和监管原则,上述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鼓励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开放。《公告》明确了外资和内资支付机构须遵守相同规定,实现统一的准入标准与监管要求,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二是防范风险、保障信息安全。《公告》要求外商投资支付机构遵守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支付业务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防范业务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运行。三是合理引导,坚持规范发展。《公告》要求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日常运营、风险管理、资金处理、备付金交存等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的监管要求,并引导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运营管理持续合规,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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