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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缺口有多大]缓解养老金缺口"第一步" 国资划转社保

基金 2018-12-27 点击: 手机版
从国家财政上来看,国资划拨社保不过是从左兜到右兜,并非结构性的重要变化,但划转之后,养老保险有了一笔数目可观的固定储备资产,这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粒定心丸。国务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称《方案》)18日正式亮相。《方案》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并明确今年内将选择部分中央企业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保守估计,《方案》全面实施后,此次划转国有资本的总额有望达到7万亿元,郑秉文还表示,国资划转社保着重解决制度当年收支资金流的平衡,未来养老金债务仅靠国资划拨是解决不了的,全国统筹、延迟退休年龄等综合配套改革还将会继续推进。

  董登新说,在第一次“减持国有股”和第二次“转持国有股”之间的近十年中,我国一些特大型的国企大集团纷纷上市,成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漏网之鱼”。其中,包括中、建、工、交四大国有银行,中国石油、中国人寿、中信证券等大批大中型国有企业。

  此次《方案》划转范围和力度都值得期待,不仅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都纳入划转范围,还要求对全部国有股“划转”10%,而前两次政策规定只对IPO(首次公开发行)部分股权或增发部分股权“减持”或“转持”10%。

  2001年的国有股减持因对股市造成巨大冲击而夭折,2009年的“转持”由于规定了禁售期,再加之转持的总量不大,并没有对股市造成明显影响。

  此次划转,财政部在答记者问中明确,一般不涉及上市公司,且强调不会出现大量变现。

  根据财政部答在记者问中的表述,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主要划转对象是中央和地方企业集团的股权,一般不涉及上市企业。

  财政部还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上市企业的国有股东之一,除履行方案中有关禁售期的义务外,国有股权的变动等事项需执行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同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参与持股,将进一步优化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提升企业经营水平,对资本市场将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

  本站获悉从2001年开始,我国一共实施了三轮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的政策,分别是2001年的“减持国有股筹集全国社保基金”、2009年的“转持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保基金”、2017年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郑秉文说,今年《方案》出台的时间和划拨比例都超出了业界预期。此前业内普遍预计方案会在明年全国两会期间公布,但一些地区养老金收支紧张状况增强了国资划拨社保的迫切性,提前到年底公布表明,决策部门决定尽早解决这一问题。

  董登新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划拨国资充实社保与以往两次最大的不同在于“对国有股的全覆盖”,在划转范围内的国企一个都不漏。

  截至目前,A股市场共有1056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2009年6月19日前,仅有13家A股国有控股公司按法定比例减持国有股,直至2009年6月以后,新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才按照“转持”新规开始划转股份给全国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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