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问题多多,但互联网金融对于个人征信的需求是真实存在的。在征信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互金企业运用大数据风控等创新方式,也取得了不俗成果。拍拍贷一季度新增注册用户742.05万,成交量为105.48亿元,共帮助257万借款人实现了430万笔借款需求。不过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我国的征信建设能覆盖更多、更广泛的人群,无疑将更有利于提高互金企业风险管理的水平,同时亦有助于减少普惠金融之路上的阻碍。
征信一词,在我国源远流长。《左传·昭公八年》中说“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但到了现代,我国的征信建设却落在了美国之后。起步较晚的劣势之下,更需要我们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努力。
个人征信牌照的发放,是我国征信市场化的重要一步;不过,从法律层面对征信的全体参与者进行规范,更应放在首位。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是美国征信行业最为重要的法律完善期。这一时期,美国相继出台17部法律,对征信需求方、授信方、消费者和行业自身进行了全方位立法,形成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为征信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外,市场中征信机构的发展,也应是差异性的。美国的三大个人征信巨头,信息来源和业务布局有差异,具有不同的业务优势:Experian更擅长数据处理和分析,Equifax产品更加丰富,并且可以对无信用消费者进行信用评估,而TransUnion则是在风险管理上存在优势。这样的征信,才能更好地使互金企业受用,从而引导行业规范化,使参与者真正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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